******管理局2025年吕梁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项目(轩岗林场治理单元、水门林场治理单元、阳武河林场治理单元、接官亭林场治理单元、杜家村中心林场治理单元)招标公告
(招标编号:DJZB-GC-2025-006)
招标项目所在地区:山西省 忻州市
一、招标条件
******管理局2025年吕梁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项目(轩岗林场治理单元、水门林场治理单元、阳武河林场治理单元、接官亭林场治理单元、杜家村中心林场治理单元)(招标项目编号:M************001)已由晋发改审批【2022】65号文件批准建设,晋发改投资【2024】140号下达资金1.6089亿元,本次招标0.5370亿元,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,现进行公开招标。
二、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
******管理局2025年吕梁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项目(轩岗林场治理单元、水门林场治理单元、阳武河林场治理单元、接官亭林场治理单元、杜家村中心林场治理单元)
2.招标内容与范围:
本招标项目(轩岗林场治理单元、水门林场治理单元、阳武河林场治理单元、接官亭林场治理单元、杜家村中心林场治理单元)划分为7个标段:
标段号 | 工程内容 | 亩数 | 治理单元 | 备注 |
第7标段 | 人工造林 | 3500亩 | 轩岗林场治理单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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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标段 | 封山育林 | 4000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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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标段 | 人工造林 | 3500亩 | 水门林场治理单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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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标段 | 封山育林 | 4000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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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标段 | 人工造林 | 3500亩 | 阳武河林场治理单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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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山育林 | 4000亩 | |||
第22标段 | 人工造林 | 3500亩 | 接官亭林场治理单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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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山育林 | 4000亩 | |||
第23标段 | 人工造林 | 3500亩 | 杜家村中心林场治理单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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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山育林 | 4000亩 |
3.建设地点:招标人指定地点;
4.工期及管护期:
标段号 | 工程内容 | 工期 | 管护期 |
第7标段 | 人工造林 |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|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11月30日 |
第8标段 | 封山育林 |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|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11月30日 |
第15标段 | 人工造林 |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|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11月30日 |
第16标段 | 封山育林 |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|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11月30日 |
第21标段 | 人工造林 |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|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11月30日 |
封山育林 |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|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11月30日 | |
第22标段 | 人工造林 |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|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11月30日 |
封山育林 |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|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11月30日 | |
第23标段 | 人工造林 |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|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11月30日 |
封山育林 |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|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11月30日 |
5.质量要求:合格,满足招标人设计要求;
三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1.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;
2.投标人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未被列入“失信被执行人”;
3.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“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”;
4.投标人、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(以中国裁判文书网(http://wenshu.court.gov.cn/)查询结果为准);
5.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:
(1)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、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;
(2)处于清算程序,或被宣告破产,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;
(3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,违反规定的,相关投标均无效(提供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);
(4)投标人未出现过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,并承诺本项目不会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;
6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四、招标文件的获取
1.获取时间:2025年3月5日19时00分至2025年3月13日19时00分
2.获取方式:通过“比比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”(******)在线获取招标文件。
3.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(只接收对公账户转账),售后不退。
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:
******有限公司
账号:************072
******有限公司太原世纪广场支行
(注:缴费时需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号)
五、投标文件的递交
1.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09时00分(北京时间),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,登录“比比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”(******)在线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。
2.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六、开标时间及地点
1.开标时间:2025年3月26日09时00分(北京时间);
2.开标地点:通过“比比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”(******)线上开标。
七、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
******银行保函、保证保险、担保机构保函、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。
八、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
提出异议的渠道: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(系统)
接收异议的联系人:田先生
电 话:******
九、其他公告内容
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《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》《比比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》上发布。
注: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组织进行,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(******)完成注册,并办理CA数字证书,同时在比比网注册为会员后进行网上投标,已入驻山西省投标人主体库并注册为比比网会员的投标人,可持山西CA数字证书直接投标,未入驻山西省投标人主体库的投标人,请办理入驻手续。
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,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山西省)(网址:******/)中“数字证书交叉互认” (网址:******/cajchrpt/)
十、监督部门
******管理局纪检科
监督电话:******
电子邮箱:******
十一、联系方式
******管理局
地址:忻州市宁武县凤凰镇凤凰东街99号
联系人:田先生
电话:******
******有限公司
******街道南内环西街鸿峰商务大厦14层
联系人:刘薇、赵宇宏
电 话:******、******
电子邮箱:******
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(项目负责人): (盖章)
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:(盖章)